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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维修基金的缴纳标准和使用规定

物业维修基金是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共同缴纳,专门用于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的专项基金。物业维修基金一般由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也可指定物业管理公司代为管理,其产权属于全体业主。

一、物业维修基金的缴纳标准

物业维修基金的具体收取时间包含两种情况,其一是物业购买时作为一次性费用收取,其二是作为物业管理费的一部分,定期缴纳。其缴纳标准一般按照下面规定执行:

①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②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新的产权所有人。

③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多层(含别墅)50元/㎡(各地房屋维修基金标准与经济水平挂钩,具体收取标准略有出入)。

二、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规定

①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条件:只有保修期满后,业主委员会才能在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等情况时使用物业维修基金,且需要按照业主投票率确定分摊费用比例。

②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分和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具体包括房屋内外主体结构,以及电梯、走廊、通道、车库、消防等公共部分。禁止将物业维修基金挪作他用,如发放贷款、购买股票等。

③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程序:首先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维修的部分提出申请,经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按照确定的分摊费用比例进行分摊。申请物业维修基金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譬如维修合同、工程预算书等等。

以上内容是物业维修基金的缴纳标准和使用规定,具体可查阅《物业管理条例》了解详细内容。物业维修基金的缴纳和使用需要确保资金的合理、高效和透明使用,从而保障物业公司及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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